企业经营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相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因经营不当而导致解散的有很多。企业如经营不下去了就需要注销,相关的责任人也需要承担责任,那么企业注销后的法律责任承担是怎么规定的?由谁来承担呢?
公司注销是因为公司经营不善或者被工商部门依法撤销后要走的流程。公司注销清算后,不再具有法人资格,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但是,现实中会有这样的问题:公司注销后的侵权责任由谁来承担?对原公司股东是否有影响?
本文给大家整理了一下相关知识,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1.公司依法注销登记,履行清算程序,并通知债权人在注销期间合理分配公司权益的,一旦公司被注销,侵权责任公司股东不承担;
2.公司不履行清算程序或者清算程序存在问题的,公司股东应当承担公司注销后的侵权赔偿责任。
3.如果不依法进行清算,即使公司已经被注销,公司股东仍然需要对公司以前的行为承担责任。
1.公司股东或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
2.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3.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
4.公司被撤销或撤销后转入注销;
5.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6.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再续展。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即告终止,其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就告消灭。换言之,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就不复存在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向其主张权利了。
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对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做了严格的规定,除非因合并或者分立外,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
所谓清算,就是通过一定程序了结公司对外所有的法律关系,并在清偿所有债务后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公司股东的程序。
清算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就是由清算组核实债权并进行清偿,清算组应在清算期间通知、公告债权人,由公司的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只有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才可以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其民事主体资格即消灭,正常情况下,本不存在也无法追究其民事责任。
但如果存在其他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应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则可以以其他当事人为被告,直接对其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
如股东在公司注销的过程中,没有依法履行必要的清算义务,由股东承担清算不实的责任,即由股东来承担未履行清算义务的赔偿责任。
这与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并不冲突。
如果股东履行了清算义务,那么无论公司是否有足够的财产能够清偿其债务,都不应追究其股东的责任,这正是有限责任本来的结果。但由于股东未完全履行清算责任,导致原告未能申报债权和参与清算。如果该公司清算的结果还有剩余财产,则被股东分配;
如果该公司资不抵债,则本应按比例受偿的财产被其他债权人分走。
两种情形最终均导致原告债权的不能受偿,而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正是由于股东未履行通知义务。对此应承担的责任不再是一般的有限责任或无限责任,而是独立形成的赔偿责任。
同时,新《公司法》规定,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实践当中,公司注销,一方面,对有限公司的股东而言,应全面认识公司注销的法律后果,并非公司一经注销,一切万事大吉。
要特别重视其在公司清算中的义务和责任以及不当行为可能引起的法律风险,如果未能履行法定的义务,将可能导致直接的民事责任;
另一方面,对债权人而言,并非作为债务人的公司一经注销,自己的债权就无从得到保障。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依法向已注销公司的股东请求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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