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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终止商标授权需要多久?

导语:很多朋友问到关于提前终止商标授权需要多久的相关问题,本文顺时创客就来为大家做个详细解答,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商标使用授权如何终止

原因1:连续三年不使用

有人问:为什么之前注册了一个商标,现在用得很好,为什么别人还可以撤掉?

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是收到了商标局发的一份通知函,里面的第一句就是,有人依据商标法第49条规定,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撤你,我们简称“撤三”,这句话意思是说,别人是有法可依的,简单来说,就是汉字也好,英文字母也好,组合来组合去也就这么多,商标审查又是相同或近似不能注册的原则。

总之,商标是稀缺资源,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如果大家手上多囤几千几万个商标,那真正需要用到商标的人就没有办法注册了,为了让稀缺资源有效地使用起来,所以才有了商标法第49条。《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撤三”。

“撤三”成功后,商标所有者将失去该商标的专有权。当然,如果想要申诉的话也是可以的,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局提交有效的商标"使用”证据,或者说明商标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性限制、破产清算等。

原因2:恶意抢注商标

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对违反该规定的新申请注册商标,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对于已成功注册的商标,自其注册之日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均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如果是恶意抢注,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可随时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原因3:商标成为通用名称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的重要功能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因此《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性。如果注册商标被频繁用于描述指定商品,导致其逐渐成为通用名称,该注册商标拥有的显著性将大大减弱,因此会面临被撤销的风险

原因4:不规范使用,随意变更字体图案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随意改变商标的字体、图案,这种常识性的错误,中小企业犯的最多。很多企业主观的认为,商标是我的,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从《商标法》角度看,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不规范使用商标,轻者会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导致商标专用权的丧失;重者,上述行为一旦构成侵权,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原因5:商标到期未续展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限期。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也是有保质期的,商标注册成功后,有效保质期是10年,过期之后就商标将被撤销!这就涉及到商标十年续展。《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一满,还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商标将被注销。

提前终止商标授权需要多久?  第1张

商标注销需要多久时间

商标注销实质审查时间约6-8个月完成。找人代理就可以的。

(一)注销申请的受理

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部分指定使用商品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注销申请书;

2:直接办理的,应附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组织办理的,除应上附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外,还应附上商标代理委托书;

4:交回原《商标注册证》,不能交回的应说明原因;

5:共有商标的注册人申请注销时,应由代表人办理申请手续,但需要附上其他注册人的书面授权。

(二)注销申请的审查

注销申请符合以下规定的,商标局予以核准,发给相应的通知,并予以公告:

1:申请书填写内容完整、符合规定;

2:申请人名义与商标局档案登记的注册人名义一致;

3:名义不一致的,应附送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4:申请注销的商标有效注册商标;

5:申请部分注销的,其申请书填写的注销商品/服务项目与其注册时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务项目相符。

经审查,注销申请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核准,发给退回通知书。

二、商标注销类型

注册商标注销,包括经申请注销和商标局主动注销。

商标局主动注销是指商标注册人不使用注册商标而向商标局提出注销申请,或者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商标注册人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根据申请或者法律规定,将该注册商标登记注册事项从《商标注册簿》中取消的法律程序。

注册商标经申请注销是商标注册人主动放弃商标专用权的行 为。注册商标部分注销是指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本案中甲厂的申请即属于注册商标部分注销,其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 的。

注册商标被注销的,原《商标注册证》作废;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由商标局在原《商标注册证》上加注返还,或者重新核发《商 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注销完成之后便意味着商标便不再属于原注册人,商标的再次使用也将不会受到有关部门的保护。其中商标注销的类型包括申请注销和商标局主动注销,商标在有效期满后,商标局有权将商标收回,或者注册人再次申请注册商标,并给予公告。

商标权被终止要具备哪些条件?

商标权终止的条件有:商标的有效期满而商标注册人没有进行续展;商标注册人在使用中自行改变商标注册事项,且在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后,期满不改正的;商标注册人主动申请注销商标的;商标注册人死亡的;商标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争议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提前终止商标许可要怎么办理?

一、提前终止 商标许可 要怎么办理? 一般情况中,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提前终止的办理如下: 1、填写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变更/提前终止申请书,在申请项目中写明提前终止; 2、提供双方签订终止协议或终止的相关法律文件。 3、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 商标 使用许可包括以下三类: (1)独占使用许可 是指 商标注册 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 注册商标 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2)排他使用许可 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3)普通使用许可 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 三、商标使用许可需备案吗? 商标使用许可不需备案。 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要素及生效条件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专有权人(商标使用许可人)与商标使用被许可人,就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及相关事项进行约定的合同。除经双方约定达成一致的普通合同条款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一般应当包含许可使用商标的内容、许可使用范围、许可使用年限、许可使用种类等条款。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经商标使用许可人和商标使用被许可人签署后便可生效。 因为商标的许可是必须要在商标局进行备案的,同样的道理,提前终止商标许可也需要亲自到商标局解除备案。所以,对于许可方和被许可方来说就是准备材料就行了,到商标局办理这种事情的话也很快。商标许可的提前终止可能是其中一方违约,也有可能是双方协商确定的,要根据原因准备相应证明文件。

商标注销申请需要多久

商标注销申请时间是指商标局进行实质审查的时间,一般为6-8个月左右。商标注销申请需要当事人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

【法律依据】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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