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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社保新规定 (2020年7月1日以后社保有什么新政策吗?)

2020年7月1日社保新政策

1、近期北京市发布了新的社保规定,决定从2020年7月1日起,个人存档人员和超龄人员不得再补交基本的养老金。具体为以下两类人员:个人存档人员: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个人名义存档人员补缴取消。

2、简单来说,就是个人存档人员和超龄人员不得再补缴养老保险。根据相关的规定,目前一般而册慎言社保是最多是可以补缴2年的,从补缴的月份开始向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

3、人还调整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逐步取消一次性补缴,按年补缴。简单说就是正常退休,但是个人补缴社保直至缴满15年,然后领取养老金。

4、2022年7月1日起,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4188元/月。

2020年7月社保新规定 (2020年7月1日以后社保有什么新政策吗?)  第1张

2022年7月1号社保新政策

1、申报缴纳方式 缴费人从现行的向人社部门申报社会保险费和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调整为每月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税务部门不再对缴费人(灵活就业人员除外)进行批量扣费。

2、法律分析:社保优惠政策延长至2022年。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方面,减免支持政策将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

3、2022年7月1日起,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4188元/月。

4、厦门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调整最新规定 2022年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19962元,下限3992元,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不低于3992元。

5、2020年7月1日社保新政策2020年7月1日社保新政策,为了规范参保缴费的政策,近期北京市发布了新的社保规定,决定从2020年7月1日起,个人存档人员和超龄人员不得再补交基本的养老金。

6、听说社保在7月1号有新规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个险种,目前按照调整前的基数执行,缴费基数以及缴费的比例维持不变。

2022年7月1日开始社保新规定

缴费人从现行的向人社部门申报社会保险费和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调整为每月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税务部门不再对缴费人(灵活就业人员除外)进行批量扣费。

2022年7月1日起,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4188元/月。

厦门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调整最新规定 2022年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19962元,下限3992元,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不低于3992元。

法律分析:社保优惠政策延长至2022年。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方面,减免支持政策将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5%恢复为5%;重大医疗补助险缴费基数由原来的9320上调至10292。听说社保在7月1号有新规定,按照这个变化,7月1日开始,缴费的总费用上调了16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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