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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选择创业投资公司(为什么选择创业投资公司的原因)

导语:本篇文章顺时创客来给大家介绍为什么选择创业投资公司的相关知识内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为什么要创业 创业的原因

1、创业是一种潮流。年轻人好工作不好找,已经是公认的事实。工作不好找,创业也就成为一个很好的选择。投入成本,投入精力,自己养活自己,自己养活手底下的工人们。当创业成为一种潮流,选择创业的人就更多了。

2、年轻就要折腾。年轻人,就要折腾,不能活的老气横秋的。选择创业,让自己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燃起来。无所畏惧,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就算是失败,时间也是最好的财富,还年轻,就有重新开始的底气。

3、证明自己的能力。证明自己的实力,证明自己的能力,创业无疑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凡事亲力亲为,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随时掌握市场前沿信息。用创业来证明自己的实力,无疑是很好的选择。

4、没有更好的出路。不仅仅是年轻人,就连中年人,在工作岗位上慢慢定型,难以有更大的提升空间了,选择创业,开始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未尝不是一种获得。

5、投身擅长的领域。与其干着不喜欢的工作,还不如选择创业。做自己喜欢的,擅长的,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做好,就能收获意想不到的惊喜。创业,不仅仅是艰辛,也可以是一种全身心投入一件事情的满足以及成就感。

6、给自己打工。上班是给老板打工,创业,就是给自己打工。选择给自己打工,干事更加积极,更加有热情。事情再多,再苦,再累,都无怨无悔,能收获更美好的未来。

7、去见识未知的风景。上班当员工,跟创业大老板的眼界,以及看问题的角度等都会有相当大的变化,也看的更深入,更加透彻。真正将一家公司,从无到有,从名不见经传到家喻户晓,这期间走过的路,都将会是一生的财富。

8、给自己跟家人更好的生活。通过创业,能获得更好的经济收入,给自己跟家人更好的生活品质。固定月薪几千元远远不足以给家人以好的生活品质的,选择创业,就有无限的可能。经济能力提升了,也就可以享受更好的生活了。

为什么选择创业投资公司(为什么选择创业投资公司的原因)  第1张

投资公司有什么好处

1、具备合法经营主体,也是中国经济形式的主流,享受国家政策更广泛性的保护。公司设立后,日常经营活动中可以应付政府检查,就可以倾注更多心思放在客户上而不是惧怕检查、东躲西藏。

2、与客户合作的需要,持证经营。开公司无疑是经营正规化、合法化的第一步。试想一下,相同价格,相同条件下,大家一般都会选择资质齐全的公司作为合作商还是什么都没有的个人呢?那么我们可以理解为公司设立一定程度上对企业信誉度和创业者诚信度有相当的提升作用。

3、便于建立公司品牌,注册公司不仅具备了申请国内商标的资格,公司对品牌塑造是相互的。公司是品牌坚实的主体,信誉良好、实力强大的公司,往往可以打造优秀品牌,这个是每个企业喜于乐见的,也是每个客户对品牌认知信心的保证。

4、便于融资和信贷,个人融资和银行贷款是比较困难的,有了公司就不一样了,可以向银行申请信用贷款,企业抵押贷款等方式筹措资金等,在资金这一块可以有个很好的补充。好的经营项目甚至可以吸引到风投,大企业收购等,从而让事业更快的发展。

5、开具发票的需要,商业往来中,开具发票是不可避免的一环,以往你可能因为做点小生意,都不需要发票,也不需要开发票给客户,那么你就只能在这有限的圈子里流动,显然不符合你发展的需要。大公司大企业都是需要发票的,这是一家正规企业应该朝往的方向。开公司可以申请和开具自己的发票,另外符合一定条件的,还可以抵扣税收。

6、购买社保,对于一些外地户口创业者而言,在你创业的城市总不想留来一片繁华,带走一片荒凉吧,你或许想在这里落叶生根,在这里创造多大的发展蓝图。按照现时政策,很多地方在外地,个人是买不了社保的,更别谈在这里享受社保待遇了。在这种特定的法规环境下,开公司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作为雇主的你可以买,你公司员工也一样可以买。经营是时间活,企业留人还得买社保,这点结合势,符合时。

7、对产品和服务进行网络推广,全球网络化的商业环境要求创业者必须有自己网络概念,推行符合企业发展的网络营销方案。如今势头火热的天猫商城,阿里巴巴,京东商城等各大电商入驻要求,便有需要有企业资质这一条,意思是说,个人你进不来,你得带着公司来。还有工信部对建网也越来越严格的要求,建个企业网站必须得有企业资质。总而言之,对于想要谋求更大发展的创业者来讲,不管是被动还是主动,开公司将成为最终选择。

8、承担有限的法律责任,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

有些企业为什么要成立投资公司?成立投资公司有什么好处?

【问题归纳总结】企业之所以成立投资,主要是考虑三个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一旦得到解决,其实就是企业所获得的好处:第一,合规;第二,股权架构的需要;第三,合理避税。

合规,本质就是一个持股平台

由于目前我国公司的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人数限定在50人。但有些公司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会导致实际股东人数远远超越50人。为了能够将全部的股东都装进公司的同时又不违背现有法律的规定,就将股东分组成立不同的投资公司,让投资公司再去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

这样操作一方面达到股东人数合规的目的,另一方面也满足了股东通达间接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的方式完成了进入在册股东的诉求。

股权架构的需要,本质是将分散的股权集中到一个代言人的手中,由他来代替大家行权。

有点基础的都知道,股权有9条生命线。而过分散的股权很容易导致股东僵局,比如:第一类股权:10%,20%,30%,40%;第二类股权:25%,25%,25%,25%,等等。这些股权之所以不合理,更多是由于他没有一个决策人,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股东,导致大家可能拉山头、结派系,甚至互相不顺眼,从而影响公司正常决策。

因此,为了在设立之初就能将股权合理化,但又为了让其余股东心甘情愿配合,基本都会采用设立投资公司的方式先将分散的股权收拢,然后再用这个投资公司去间接持股或控股目标公司。从而规避不合理股权结构的存在,避免公司出现僵局。

这种方式被阿里巴巴运用得淋漓尽致,有兴趣可以去研究一下阿里的股权结构就明白了。

合理避税,本质就是通过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性避税

按照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是不按公司的规定进行税务规划的。合理利用该性质,可以为企业省掉不少税(具体的可以去查询相关资料,这块知识比较复杂,在此不展开)。

目前大多数的公司在其下设立投资公司,都是采用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其目的就是为了合理避税。

总之,这样的设计对公司肯定是有利的,有很多有形和无形的好处。比如当单个股东发生个人负面时,由于相隔了一个投资公司,不会对目标公司造成太大干扰;相反,如果目标公司发生什么负面,也不会对单个股东带来太多的影响。

企业成立投资公司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一、如果投资公司是对自身公司股权进行投资。

成立有限合伙投资公司来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可以简化公司的股权结构。若作为激厉励对象的员工普遍直接持有拟上市公司股票,将加大股权纠纷的风险和上市核查的工作量。

出于合理避税考虑。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自然人,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避免了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重税务,且合伙人退伙或者转让合伙份额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所规定的财产转让行为。

二、如果投资公司是对外进行投资的。

设立投资公司是公司实施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投资公司设立后,将通过股权投资、并购、财务投资等灵活的投资机制和方式,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利用投资公司平台,创新业务模式,拓展公司业务领域,使公司达到产业经营和资本经营的良性互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最终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成立投资公司一般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需要:

1、成立投资公司,是企业控股权架构设计的需要,也是企业规模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

如果股东只有一家企业,那么就没有必要再成立一家投资公司对其进行管理。但如果股东成立了十家、二十家、甚至三十家公司,这时,就有必要成立一家投资公司,由投资公司对这些企业控股,并进行管理。这样,企业的控股权架构就比较清晰。同时,可以由投资公司设立采购总部、人力资源总部、销售总部、研发总部等,统一对下属各子公司进行管理,也可以有效节约企业运营成本,提升管理效率。这样的股权架构显然比以股东名义直接注册成立很多公司更为合理,所以也是绝大多数企业通行的做法。

2、有利于企业快速发展壮大。

成立投资公司,然后以投资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收购、兼并,有利企业快速发展壮大,提升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3、降低股东风险的需要。

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所以,先成立投资公司,再以投资公司作股东注册成立其他企业,这样,可以降低出资人风险。

例:A公司投资5000万元注册成立投资公司B,那么A公司只以5000万元为限对投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对于以投资公司为股东注册成立的其他企业,A不需要直接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所以,成立投资公司,然后再以投资公司的名义成立其他企业,降低了股东承担的风险。

一、与主业分离,建立防火墙

基于公司的“有限清偿责任”,指投资人仅以自己投入企业的资本对企业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另行单独成立投资公司,做一个形象的比喻就好比 汽车 本来有一个油箱,现在做成两个独立油箱,这样能够保证在一个油箱故障漏油的情况下避免有料全部漏完。

二、间接持股,避免信息披露麻烦,股权转让中也便于控制和操作

1、目前对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都有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比如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变动。但如果通过投资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可以通过转让投资公司的股份来实现股权转让,既实现了股东权益的实际转让又避免了上市公司股东股份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2、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转让中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而通过投资公司间接持股有限责任股权,转让投资公司股权进而实际变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就很好的规避了其他股东的有限购买权,在自己所能控制的投资公司内完成投资公司股权的转让。

三、便于投资权益分割划分

目前很多投资项目都是采用多家公司“联合体”的方式,既充分利用各家资源又分担了风险,各家公司将投资的股款注入项目投资公司通过股权比例来量化各家的权益。比如冬奥会的配套工程“京张城际铁路公司”就是由铁路总公司和线路途径的河北省、北京市的城投公司三家投资设立。

四、税务筹划

企业的主业选址一般考虑原材料地、市场所在地、上下游产业链聚集地等因素制约企业所在地的选取相对受限。而投资公司以货币投资为主的业务类型相对单一,为合理避税,投资公司一般选取税收优惠比较大的地区另行单独成立。比如国内的新疆“霍尔果斯”,国际上的“英属维京群岛”,属于传统的税收洼地。

企业选择成立投资公司,可能是考虑到几个方面的问题:1. 股权结构;2. 集团化管理;3. 税收筹划。

1. 设置股权结构

很多公司在设立之初,就考虑好了之后发展的股权结构,也有些公司是在经营的过程中,做的逐步调整。一般设置股权结构,可能考虑到公司控制权的把握、风险的隔离和合伙人的引进等等问题。

我们在设立企业的时候,往往会考虑到企业的类型,不同类型的企业,涉及到的税收和风险是不同的。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其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来承担有限责任,而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等,合伙人/投资人是需要承担无限责任的;并且,各个企业的税收也不尽相同,有限责任公司是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分红再缴纳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等形式,则是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我们在企业的设计中,引入一个公司作为投资公司,在风险和控制权上可能就会有所不同。

比如,我们通过C企业来搭建一个持股平台,再通过注册A公司来做普通合伙人,这个时候,由A公司来保持控制权,同时也可以使得风险变为有限。

2. 集团化管理

通过投资公司来进行集团化管理,泾渭分明,风险可控。各个实体公司之间可以开展不同的业务,各个模块可以独立地运作,如果某个模块出现了风险,那么也不至于影响到其他的公司,从整体上保证了风险可控。这样相当于为企业的经营建立了一道“防火墙”。

3. 税收筹划

我们都知道,如果以个人持股的方式,那么最终取得分红的时候,需要缴纳两道税。但是,如果我们先设立一个投资公司,然后将利润分回公司再进行投资的时候,就可以省掉一道个人所得税。如果我们的确需要进行再投资用于企业扩张的时候,那么就可以考虑以投资公司的方式来进行投资。

此外,有些时候,企业可能涉及到海外的业务,想通过设置多层的投资公司,来达到避税的目的。当然,BVI也不都是万能的,有些情况下,会涉及到风险,仍然要补缴税款。

比如,在这种结构中,尽管通过了多层公司的嵌套,但是仍然被反避税机构通过不动产出租和销售的经营范围,以及股东变更记录给侦察到,查补了税款和滞纳金。

总的来说,设立投资公司,企业可能是出于多重的目的,企业可能根据自己股权结构的设置、税收的筹划或者是集团化管理的要求来进行安排。

成立投资公司是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的,投资公司也是市场资源配置的主体之一,好处就是在资源配置方面能做到更高效的服务。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很多做企业的老板,刚开始都不懂得企业的各种顶层设计,股权架构,融资方案,还有企业的风控措施,创业者经过一段时间的企业发展,慢慢接触这些,因此在创业的这条路上,拼的就是谁懂的多,企业发展好的,一定是老板懂的多,企业发展不好的,甚至创业失败其实背后都是创业者对企业的知识了解太少太少,下面我就将企业为什么要成立投资公司?成立投资公司有什么好处?我从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阐述。

1、 从企业战略层面来讲,成立投资公司是企业在做顶层设计, 随着企业的发展规模和盈利能力加强,越来越暴露出企业的很多不足,股权结构的不合理,公司的税务不能帮助企业合理避税,员工机制不能留住运营团队,企业的风险控制没有办法进行措施改造等等,都是企业在成立的时候,没有进行设计,企业最简单的顶层设计,就是成立投资公司,这家公司只投资和分红,不做业务,然后百分之百控股品牌公司或者项目公司,这样做的好处,利于企业融资,利于股权调整,利于企业税务控制,更重要的是利于企业风险控制。

2、 从企业现金流层面来讲,成立投资公司是将企业的大量现金流通过投资 ,变成优良资产,产生更多收益,标准的操作方法,是企业成立投资公司,聘请专业的投资机构,帮助企业做投资计划,协助企业做发展规划,让企业每天的现金流都能得到很好的利用,产生更多的价值。

3、 从企业发展角度来讲,成立投资公司,是让企业对外增加核心竞争力 ,纵深产业链,可由投资公司收购产业链中的源头企业,控股产业链末端的终端企业,促进企业稳中发展,由于企业的经验范围是在生产或者贸易领域,企业是不能参与更多领域开展业务,如果要参与或者增加企业综合市值,只能成立投资公司去参与更多项目,让企业获得大量资源,整合大量资源,方便企业发展,同时也可以增加企业自身实力。

总结下,一个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成立投资公司对企业来讲,其实战略的意义更为重要,整合产业链,整合 社会 资源,增加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自身软硬实力,投资公司是不可代替的关系,因此企业越大,对投资公司的重视程度就越强。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例如阿里巴巴腾讯都有自己的投资公司,投资公司的资金有的来企业自己身资金,也有吸纳用户资金,腾讯投资京东成为京东最大股东,每年从京东拿走大量分红,京东上市让腾讯在京东市值提高,企业成立投资公司,企业参与多领域战果分享,给企业带来更多收益,

开投资公司就是进入金融领域了,可以经营金融业务,在中国做金融来钱最快呀。

很简单,为了控股下面的公司,保持股权结构明晰。同时可以投资其他看好的公司,成为股东。

创业投资的投资目的

中华创业投资协会理事长、IDG高级副总裁:熊晓鸽

创业投资公司的投资对象(candidate)大多是初创或快速成长的高科技企业,偶尔他们也会投资于市场前景广阔的传统行业、具有新的商业模式(business model)的零售业或某些特殊的消费品行业。这些行业一般都提供高附加值的技术、产品或服务,并能获得长期而且有保障的赢利。华尔街电讯(wswire)所指的创业(venture)是企业通过技术、产品或管理的创新,使企业迅速发展的过程。

除了创业型企业,创业投资公司也会对下面四种情况感兴趣:

亏损企业(unprofitable company):通过引入资金、管理和技术达到扭亏为盈(turn around)

管理层收购(MBO/MBI/Bimbos):帮助公司内部的管理人员或(与)外部的管理团队买下公司

杠杆收购(LBO/LBI):内部融资收购或第三方融资收购

资本结构重组(refinancing):股东变更、以股权置换债权以及股东部分套现 创业投资公司感兴趣的是资金来源、有潜力的企业、和套现出路。创业投资公司的赢利方法(ways of making profit)主要是把先期投资的股权以高于原价的价钱售出。创业投资的退出主要有三种方式,就是股票上市、股份转让和清算。其中股份转让的接受方可以是其他投资公司、企业并购的买方,或创业企业家。

创业投资公司一般都有自己的投资资金,同时也代理其他基金的投资业务。对于代理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公司一般收取1.5-3%的代理费,另外再收取资金增值部分的20-25%。创业投资公司的收入来源除了增值转让股权和投资管理代理费外,可能还包括债券或债权的利息,股票投资收益,以及咨询收入。

为什么许多大佬都喜欢成立投资公司去入股企业而不以个人名义入股?

成立投资公司有以下好处:

1、企业控股权架构设计需要。

先成立投资公司,然后以投资公司的名义设立其他企业,这样企业的控股权架构比较简单明晰。以个人的名义成立投资公司,再以投资公司的名义设立其他企业,并由投资公司对其他企业进行管理,这样的股权架构更为合理,所以也是绝大多数企业同行的做法。如果以个人的名义注册很多公司,这样就需要个人股东直接面对这些公司,这显然不科学合理。

2、有利于企业快速发展壮大。

成立投资公司,然后以投资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收购、兼并,有利企业快速发展壮大,提升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以个人名义直接去兼并收购,显然不具有这种优势。

3、降低股东个人风险的需要。

以个人名义成立公司,如果个人长期占用公司资金,有可能被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果无法证明个人资产与公司自产相互独立,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成立投资公司,然后以投资公司的名义注册其他企业,就可以回避上述风险。

4、税务筹划的需要。

成立投资公司,然后以投资公司的名义控制其他企业,这样其他企业对投资企业的分红,免征企业所得税。而如果以个人的名义注册公司,收到的分红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现在有很多天使投资人都是以个人名义入股的,比如刚刚上市的斗鱼直播,第一笔天使投资2000万就是奥美的董事长以个人名义,私人投资的。

当然也有一些投资人喜欢用公司的名义去投资,这个区别主要是在资金和管理上。

一、投资公司也需要募资

很多大佬是把投资做成了自己的一个事业,不是自己随便有闲钱投投。做成事业后,要投的项目就多了,需要的资金量也多,不是自己个人财产可以支撑的。

特别是做中后期投资的,动辄几亿的资金,不是那么容易拿出来的。所以很多投资人也得去进行募资,而这就需要专门的公司作为主体去做。

二、更加专业管理

投资并不是把钱给出去就完事的,前期需要对项目前景进行研究,投前还要对公司进行尽调。其中还涉及到很多法律、财务等问题,这就需要一个团队来分担工作,投资人自己是无法完成的。

雷军最早做天使的时候,都是以个人名义做投资,那是因为前期都投资给熟人,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而且投资后基本上也不管,只是在需要帮助的时候,给出一些协助。

后来因为投资越做越好,雷军也成立了顺为资本,专业做投资相关的业务,自己管理的也就少了,专心做小米了。

为什么许多大佬都喜欢成立投资公司去入股企业而不以个人名义入股?

壹、降低风险

大佬要投资的项目是非常多的,很多项目都是动辄几亿数十亿的投资,即便是大佬,他的资金也不足以支撑他去投资多个项目的,而且在一个项目投入过多的资金,万一企业亏损了那损失就非常高了,所以通常大佬们也是要募集资金的,个人当然是没办法募集的,只能通过成立投资公司来募资。

贰、便于管理

投资并不是把钱给对方就行了,在投资的前期,需要对项目进行考察,投资分析、可行性报告等,要对企业的各方面进行专业的尽调,这些都需要一个专业的团队来完成。

叁、以少量资金达到控股目的

我们都知道,在一个企业要想达到控股,那么至少要占有51%的股权,对于大型企业来说51%的股权的价值是非常高的,大佬也不一定能拿出这么多钱,就算能拿的出他也不想把这么多钱放到一个篮子里的。比如某大型企业A,51%的股权价值是5个亿,那么想控股这家企业最少就要拿出5个亿的资金,但是大佬即不想一下拿出这么多的钱又想控股A公司,怎么办呢?这个时候大佬拉上几个朋友一起成立B公司共同出这5亿资金,大佬只要在B公司占股51%也就是出2亿5千5百5十万,这样就达到控股A公司的目的了。

这样做可能是基于多个方面的考虑,具体是因为什么原因,可能每家企业各有不同。

1. 税收上的考量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如果通过自然人持股,那么分红的时候,是先交纳25%的企业所得税,再缴纳20%的股息红利个税;而如果这笔钱将来会用于再投资的,可以考虑设立投资公司。因为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2. 股权结构、风险和控制权

在公司的股权结构设计中,往往会考虑到多个方面的因素。比如,什么类型的企业,所涉及到的税收不尽相同。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我们设立的是合伙企业,那么要考虑控制权的问题。这个时候普通合伙人(GP)一般是掌握控制权,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LP)一般用于参与分红,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设立A公司来作为GP,可以保持住控制权,C企业作为一个持股平台,同时,可以通过有限责任公司来隔离风险。

3. 资金的考虑

有时候设立多层的公司结构,可以达到资金杠杆的目的。一般情形下,股东要绝对控制公司,那么要占比2/3。那么自然人要控制一家注册资本100万的公司,需要出资67万。而如果通过自然人持股一个投资公司A来控股另一家公司B,则通过出资45万,就能实现通过A公司控制B公司的效果。

所以,每家公司情况不同,大都是处于税费、股权结构、风险、控制权和资金等方面的考虑。

股权投资现在的主要主体包括:自然人、合伙制企业、公司三种主要形式,其组织形式的不同主要是跟国家税收政策与组织形式有较大的关系,如在 美国合伙制企业形式 在VC/PE中最多,而在 欧洲公司制最多 ,而在 大陆,也是由公司制向合伙人企业形式在转型 ,主要是 税收优惠政策 较多,毕竟在成本上税收占了相当大的一块。

现在说自然人投资形式,这个股权投资形式比较少, 税收原因和投资范围的限制 都很多。自然人可以选择注册一个离岸公司来做,税收和投资范围限制都很少,操作也较为方便。

除了以上利弊,还有一点最本源的,在中国法律中, 自然人不是一个法人主体,因此在商业行为中信誉与责任风险都是最大的,如自然人要承受无限责任,而有限公司却是有限责任。

但股权投资更好的形式还是合伙制, 合伙制可以避免公司制的双重纳税 (公司获得收益缴企业所得税,股东分得分红后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而且合伙制企业在后续退出时也会更容易。

1.  法律上

根据《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当连带责任”的规定,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当连带责任。

a.股东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的行为,如人格混同、财产混同、虚假股东、不正控制等;

b.上述行为造成了债权人利益的损害

c.公司没有清偿能力

因此,在被投资企业的法人人格被否定时,即不再承认股东的有限责任,个人身份的股东存在着承担连带责任从而导致财产破产的可能,而公司身份的股东,即使承担连带责任导致破产也不会连累投资者个人。

2.  税务上

a.  个人作为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分红时,根据《个人所得税》第2条、第3条规定,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税目,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b.  公司作为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分红时,根据《企业所得税》第26条第2项以及《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83条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收益为免税收入,因此公司取得分红时,免收企业所得税。

c.  个人作为股东转让被投资企业股权时,跟进《个人所得税》第2条、第3条的规定,应按“企业转让所得”的税目,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d.  公司作为股东转让被投资企业股权时,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16条以及《企业所得税》第5条的规定,转让企业股权时,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的差额,计算企业所得税。

因此以公司的名义进行投资,税负较轻。

我理解是,个人名义是无底限偿还,但是用公司入股法律上面对公司破产和股份风险划分都有明显的规定,实际上就是,以公司的资产对破产或者债务承担风险,不会涉及到个人资产

许多大佬成立投资公司去入股企业,而不是以个人名义入股,这个里面确实是有很多的讲究的,下面来给大家揭秘一下。

1、降低投资风险

成立投资公司入股企业第一个目的就是降低投资风险。这些大佬,身价已经几十亿,上百亿,甚至更高了,但是为了保护好自己的财富,当然也需要降低投资风险。

而降低风险最好的办法就是成立投资公司,大佬们当然是控股,也吸收一些其他股东进来,这样大佬们的投资风险就能够大大降低了。

投资风险的降低主要是大佬投资额降低了,本来需要大佬投资一个亿的,现在大佬投资5000万,然后吸收其他股东进来,每个股东投资1000万,这样大佬的投资额就降低到5000万,显然大佬的投资风险降低了不少。

因此,大佬成立投资公司入股企业,第一个目的就是为了降低投资风险。

2、成立投资公司也是为了做好企业

大佬成立投资公司,也是为了做好企业。大佬成立的投资公司,一般都会拉一些大股东进入一起投资企业,而这些大股东往往都是很多方面的专家,而且经营企业的经验也都是非常的丰富。

这样投资公司投资企业以后,如果企业有一些关系到发展大局的事情,大佬们就能够跟这些股东们商量对策,这样就可能想出来更好的办法,也就能够让投资的企业更好的发展,能够获得更多的收益。

因此,大佬成立投资公司,也是为了做好企业。

3、成立投资公司也是为了做大自己的企业盘子

大佬成立投资公司,也是为了做大自己的企业盘子。大佬成立投资公司,只需要保持相对控股,就能够控制投资公司了。

也就是说大佬可能只需要5000万甚至更少的资金,就能够控股一个亿的企业,这样就有利于大佬做大自己的盘子了。

也就是说,有时候,大佬们几百亿的财富,如果通过投资公司等的设立和投资,就有可能控制上千亿甚至更大规模的企业集团。

而大佬们能够控制的企业资产越多,那么可以动用的资源就越多,就可能让大佬们的资产更好的增值。

因此,大佬们成立投资公司也是为了做大自己的企业盘子。

4、结论

综上所述,大佬们成立投资公司入股企业,首先是为了降低投资风险,第二是为了做好企业,第三也是为了做大自己的企业盘子。

#理财大赛第三季#

“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中,主要的企业形式有非公司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为便于分析,此处界定被入股对象为公司。 之所以用投资公司名义而不是个人入股其他公司,主要是出于:符合《公司法》、募资、风险管控、税收等多方面考虑。

一、符合《公司法》

《公司法》对股东人数有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组成。股份公司由2-200人以下发起,且半数以上需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当股东数目较多时,可以另成立公司去投资原公司。

二、募资

个人资金量有限。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规定,成立投资公司可以进行合法募资。

三、风险管控

1、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司股东具有十一项权利。

如果将相应个人股东列为投资公司的股东,再以投资公司名义入股公司,这些个人股东就不直接参与被入股公司的管理,由投资公司代为执行股东权利,派代表参加股东大会。特别是公司内部股权激励项目,通常都是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持股,而不是把他们都直接列入公司股东名册。想想:直接参与管理公司的股东是人数多好?还是人数精简的好?

2、交易防火墙

1)以投资公司名义入股,若被投公司破产只追责到投资公司。不会追到投资公司的股东。

2)通过投资公司入股公司,被入股公司未来上市后,投资公司的部分股东变动,不会引起上市公司股东变动。

四、税务原因

1、权益性投资收益征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第26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83条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征税。持上市公司股票1年以上的减半征收。

2、项目退出征税:

股权转让、退出时,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公告》规定,缴税比例是:(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20%。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按该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计税。不同项目退出的损益不能综合计算。以投资公司名义入股,股权转让、退出时,不用马上交税:转让A项目赚了1000万,转让B项目亏损500万,最终盈利1000-500=500万,按500万交税。

3、股东不想继续经营投资公司时,其公司牌照可有偿转让。

4、其他税收优惠:

根据《企业所得税》第31条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7条规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可按该创投企业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以个人名义投资无法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总结:

出于符合《公司法》、募资、风险管控、税收等多方面考虑,目前大家广泛采用成立控股公司去入股其他公司。

个人成立投资公司,再通过投资公司入股其他公司,这种操作方法在上市公司或大公司里很常见,有几个好处:

1,税收优惠

个人股东从公司所得的分红或股息,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从一般企业分红交纳20%,从上市公司分红减半交纳),而企业股东从公司所得的分红或股息,不用交纳企业所得税,这个差异就很大。

2,投资收益保护

被投资企业每年实现的利润,可以在不用交税的前提下分配给企业股东,这样,当被投资企业一旦出现经营困难需要破产时,已分配的利润是不参与破产清算的,前期的投资收益即能得到很好的保护,但如果是个人投资者,也能实现这样的保护,但会产生高额的税收成本

3,资金规划困难

投资企业往往需要大额资金,如果是个人投资,其资金来源何处?现实中,拥有大额资金的人往往是非公户收款获利的收入,这里有税务风险,一个做大生意的人,一定要合法纳税,因为你没有必要为了节约税务成本,冒着巨大的风险,与你的财富身份地位也不匹配,况且,银行也不鼓励大额的个人资金往来,收付有限额,以后操作起来会越来越困难

结语:以上就是顺时创客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为什么选择创业投资公司的相关内容解答汇总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欢迎分享给更多关注此问题的朋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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